翟欣欣案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
七日内归还近千万
撤销北京海南两处房产所有权
法院审理认为: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根据审理查明的情况,翟欣欣与苏享茂相识至协议离婚仅110余天,其间收受苏享茂赠与的车辆、物品、钱款价值超过300万元,婚恋过程具有明显的经济特征。
翟欣欣在离婚中为取得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了胁迫,未顾及到苏享茂赠与其财产、希望与其共同生活、维系感情的初衷,以及苏享茂受胁迫下的主观感受和客观经济情况,是造成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
翟欣欣与苏享茂婚恋以增加自身财产为目的受赠取得的大额婚前婚后财产,均属可撤悄范围,包括:特斯拉汽车、Cartier 钻戒价值238468.42元,Cartier 项链76.083.48元、2017年6月5日转账88万元、2017年6月6日转账15.8万元、2017年6月7日转账30万元、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18日、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7日转账10万元、5万元、18万元、20万元。上述财产应返还。
所涉Cartier 钻戒、项链如不能返还,应予以赔偿。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翟欣欣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苏,原告Cartier钻戒、Cartier 项链,如不能返还则赔偿三十一万四千五百五十一元九角;
二、被告翟欣欣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原告一百八十六万八千元;
三、被告翟欣欣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拓速乐白色特斯拉客车。
…………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苏享茂与翟欣欣于2017年7月18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两条协议。
该《离婚协议书》内容为“离婚后男方无条件配合女方到海南三亚相关部门面签办理房屋所有权归女方的过户手续。如男方不配合,赔偿女方三百万违约金”。
“男方自愿一次性补偿女方现金壹仟万元。男方自愿一次性补偿女方现金壹仟万元男方首期支付660万元整,已支付完毕……”
据此,法院最终判决——
翟欣欣需退还苏享茂家属价值约108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一辆;退还价值30余万的卡蒂尔钻戒和项链;退还转账共计186万余元。还需退还苏享茂家属660万元,撤销翟欣欣对二人置于海南和北京的两套房屋的个人所有权。
内容来源:都市快报
编辑: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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